来源:沧州网|时间:2016-11-21|栏目:报摘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吕婧)9月1日至10月8日,咸宁市消防部门全面攻坚消防控制室执法整治行动,切实加强社会单位消防控制室管理水平,提升单位内部火灾应急处理能力和防控火灾能力。据统计,咸宁中百仓储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禄神大酒店、咸宁新天地小区等22家单位因消防控制室无操作人员二十四小时值守依法处罚,共罚款7.5万元。
专项整治期间,消防部门在开展日常检查时将消防控制室和自动消防设施值班操作人员持职业资格证书情况作为必查内容,对无证上岗、无人值班、持证人数不足等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在检查中发现,咸宁中百仓储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禄神大酒店、咸宁新天地小区、世纪鼎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五洲商贸城管理有限公司、丽红商业有限公司嘉鱼分公司、嘉鱼县人民医院、简朴寨餐饮有限公司嘉鱼分公司、金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嘉晟国际酒店有限公司、通城县大地飞歌量贩式氧吧KTV等22家单位因消防控制室无操作人员二十四小时值守,违反《湖北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规定消防部门结合实际,对此22家单位给予了不同程度的处罚。
据悉,消防控制室时火灾扑救时的信息、指挥中心,也是建筑物内防灭火设施的显示控制中心,相当于一个建筑的消防“大脑”,必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运行且24小时有执证人员值班,一旦出现火灾事故建筑消防设施能有效起到防灭火作用,值班人员能及时处置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