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沧州网|时间:2016-11-21|栏目:报摘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杨慧兰)别以为自己酒量高就不能被交警查出是酒驾!这不,阳新一男子自认为酒量不错但最终还是被查出酒驾。10月24日,阳新警方查获该名涉嫌酒驾男子,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处罚,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24日晚上8时许,一辆小车从阳新县兴国镇立交桥向阳新县兴国镇白杨方向行驶,车辆行至阳新县兴国大道老公安局路段时,阳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拦下例行检查,并让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刚摇下车窗,一股浓烈的酒气向交警扑面而来,车内共有3人均疑似饮酒。
见开车男子面红耳赤,有饮酒反应,交警当即要求开车男子下车。下车后,该男子被带到检测点。经调查,该男子姓侯,阳新县兴国镇人。经对其进行酒精测试仪检测,侯某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8mg/100ml,属酒驾,接近醉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酒精含量临界值。
经查证,侯某与其亲家及几位朋友一起在环城路某火锅城吃晚饭,大家都知道侯某平时酒量不一般,经不住一劝,侯某当晚也喝起了酒。吃完晚饭之后,当朋友问起侯某还能否驾车,侯某称自我感觉还很好,便驾车回家,其亲家及一位朋友也坐在车上。
目前,阳新警方依法对侯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六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