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沧州网|时间:2016-11-21|栏目:互联网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马礼进 谭艳桃)5月4日,宣恩法院对外通报,该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网络侵权案件,被执行人张某某在执行局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给祝某某、周某某等5人每人赔偿了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并在宣恩县椿木营乡集镇张贴致歉信,在“宣恩论坛-和谐宣恩-贡水民声”专栏以实名方式发表致歉帖挽回被害人名誉。
据悉, 2014年11月10日,家住宣恩县椿木营乡集镇的张某某委托他人以“十指紧扣”的网名在“宣恩论坛-和谐宣恩-贡水民声”版块公开发表帖子,杜撰某村村支书与该村祝某某、周某某等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的谣言,致使社会公众对祝某某等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对祝某某等人的名誉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后果。无奈之下,祝某某、周某某等5人起诉至宣恩法院,要求张某某对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部分精神损害抚慰金。
该院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驱车到椿木营乡集镇走访调查,查明事实后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张某某在文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宣恩论坛-和谐宣恩-贡水民声”版块及宣恩县椿木营乡当地连续10日张贴向原告祝某某等5人赔礼道歉的声明,为原告祝某某等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向每位被害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但判决生效之后张某某一直没有执行。
在祝某某等人申请执行后,宣恩法院执行局干警来到张某某家中,对其释法明理,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张某某于2016年4月28日在“宣恩论坛-和谐宣恩-贡水民声”版块实名公开发表了致歉帖,并在宣恩县椿木营乡集镇张贴致歉信,主动给5名受害人分别赔偿了2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