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沧州网|时间:2016-11-24|栏目:食品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海淀区于近日启动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工作,海淀户籍未享受低保等社会救助的贫困家庭均可参与,全年最高救助8万元。
据海淀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医疗救助的对象必须是海淀区未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家庭等社会救助的家庭,且必须是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在本市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一个自然年度内家庭支出医疗费用较高,在经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及商业保险报销赔付和各种救助后,家庭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方可申请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
具体的救助标准按照是否患有15种重大疾病而分为两类,全年救助封顶线8万元,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患15种重大疾病类别的家庭,其医疗费用在扣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及商业保险报销赔付和各种救助后,对于家庭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3万元(含)以下的部分30%、3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的部分40%、5万元以上的部分50%的比例分段给予医疗救助。不属于15种重大疾病一类的家庭,其就医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也将按同样比例进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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