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沧州网|时间:2016-11-17|栏目:时尚
荆楚网消息(记者 徐芳 实习生 高甜甜)湖北是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易发区、重灾区,有害生物种类多达2800多种,不仅有病害、虫害、鼠害兔害,还有外来生物入侵,被称为“不冒烟的森林火灾”,造成经济损失每年高达30亿元。
7月27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草案)》,以有效“狙击”林业有害生物。
据介绍,随着林业主体功能由提供物质产品向生态保障的重大转变,森林管护在绿色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事关生态产品供给。但在实际工作中,“重栽轻管”现象较为普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存在着责任难落实、检疫难监管、除治难彻底现象。因此,将其纳入法治轨道,依法保护森林资源,推进绿色发展,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不仅十分必要,而且非常紧迫。
条例草案中的“预防”主要规定了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责任、监测网络建设、预警信息发布等措施。“检疫”主要规定了检疫性有害生物补充名单的确定、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产地检疫、流通检疫、疫区划定及疫情公布等工作机制。“治理”主要对联防联治、应急救灾和重大疫情处置作出了规定。
条例草案规定,在林地及其边缘500米范围内施工的电力、广播电视、通信及其他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使用松木材料的,应当事先将施工时间、地点向所在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报告。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回收或者销毁松木材料,不得随意弃置。
对于外来有害植物的“入侵”,条例草案规定,经检疫发现携带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对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予以封存、没收、销毁或者责令改变用途,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