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沧州网|时间:2016-11-10|栏目:时政
本报北京11月4日电(记者张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4日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对互联网直播进行规范管理。
《规定》明确,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和互联网直播发布者在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时,都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对互联网新闻信息直播及其互动内容实施先审后发管理,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直播服务的,应当设立总编辑。
《规定》提出,不得利用直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传播淫秽色情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
《人民日报》(2016年11月05日04版)(责编:王吉全、崔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