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沧州网|时间:2016-11-21|栏目:法治
荆门市委副书记、市长 张依涛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加强党内问责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荆门市紧紧围绕“加快补齐短板、奋力换道超越”,用好问责利剑、强化责任担当,为加快建成江汉平原中心城市、湖北新兴增长极、全国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念好“紧箍咒”,精准定责立规矩
政府系统责多面广,风险点较多,必须紧扣《问责条例》,靶向施策,精准发力,挺纪在前,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一是聚焦重点对象。突出政府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行市县乡三级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责任清单“全覆盖”,进一步明规立矩,划定权力边界,推动规范履职。二是聚焦重点领域。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关键在于依法治权用权。我们坚持把规范权力运行作为重点,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完善“三单一网”(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和政务服务网),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特别是加大对权力运行高危领域的监管力度,近年来先后查处了规划、房管、国土、卫生等系统的窝案串案,有效保障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安全。三是聚焦重点工作。围绕补齐“八大短板”,对产业转型升级、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民生实事办理等政府重点工作,实行项目化、清单式管理,严格失职追责,做到硬帐硬结。
二、扭住“牛鼻子”,强力问责促落实
抓落实是各级政府的首要职责,是政府工作的生命线,要以责任追究促进履职担当,以真督严查推动责任落实。一是以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地。坚持每年对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进行通报,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今年以来,先后有26名政府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二是以问责倒逼各项制度落地。以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为契机,修订完善政府投资工程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等“十项监管制度”,出台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解任务,深化源头治腐。三是以问责倒逼工作任务落地。出台《关于加强抓落实工作的意见》,高悬问责利剑,盯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今年,对在“创卫”、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等工作中履职不力的11名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形成了强力震慑。
三、树立“风向标”,支持履责强担当
始终坚持“发展第一、担当为要、实干托底”,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支持改革者、保护干事者,真正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一是激励干事与整治不为相结合。在政府系统开展“重担当、抓落实”大讨论、“补短板”大竞赛和民生大攻坚活动,积极向市委推荐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信访维稳、脱贫攻坚等一线苦干实干、成绩突出的干部,引导政府系统干部把心思和精力聚焦到干事创业上。同时,探索政府系统积分制、痕迹化管理,加大对履职尽责情况的督办考核力度,让为官不为者无处藏身、无隙可乘。二是宽容失败与惩治乱为相结合。建立“十个区别开来”容错减责纠偏机制,特别是把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贯彻执行重大决策部署与故意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区别开来,把锐意进取、敢闯敢试与盲目蛮干、乱作为区别开来,把由于缺乏经验造成的失误与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区别开来,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的氛围。同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机制,避免“拍脑袋”决策和“一言堂”决策。三是治病救人与“亮剑伤人”相结合。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小过即问、小错即究。今年,全市政府系统共函询约谈党员干部79人次,警示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104人次,使党员干部时时处处感受到纪律约束。同时,对严重违纪行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敢于“亮剑伤人”,让失责必追、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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